2024年5月3日星期五 第10位访客

  • 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权威发布

联系方式

  • 名称:黑龙江省湖北商会
  • 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恒大珺庭11号楼b4栋
  • 联系电话:陈:13804635566
  • 邮编:150000

2021黑龙江省湖北商会理事会选举办法

发布: 2017-08-28 文章来源: 网站编辑 查看: 74

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湖北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

一、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
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会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、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
理事会决定设立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
二、商会设会长1名,执行会长1名,秘书长1名;设监事2名,监事长1名。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若干名,

三、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或票决方式进行,选举表态分为同意、弃权、不同意(只能选取其中一次)。

四、选举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,须有应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,并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。

五、选举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会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,须有应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进行,并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。

六、选举监事会监事长,须三名监事全部出席方能进行,经二名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。

七、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有关会议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会表态或通讯表态。计票人员应保留委托记录和表态通讯备查。

黑龙江省湖北商会 设为收藏

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恒大珺庭11号楼b4栋 电话:陈:13804635566

ICP备案编号:黑ICP备17000394号

技术支持:黑龙江中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